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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4种模式与往年试点相比,有什么区别?
发布时间:2015-02-04 作者: 浏览次数:

2015年实施的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的4种模式,往年都实施过。今年的做法和往年相比,主要有以下3点区别:

一是参加分类考试的招生院校和招生规模大幅增加。从招生院校来讲,示范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在6所国家级示范高职院校的基础上,增加了省级示范高职院校;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在2014年17所试点院校的基础上,扩大至除示范高职院校外的所有省内高职院校。从招生计划来讲,各高职院校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招生计划将大幅增加,原则上不少于本校在陕高职(专科)招生计划的50%,以后逐年增加。

二是省招办为高职院校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考生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的时间在高考以前。2014年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两项试点工作均在高考后进行,2015年除面向“三校生”单独组织的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继续和高考统考录取同步进行外,其他3种形式招生于4月15日前结束,15日至28日安排新生报到,4月30日前省招办为已报到注册的新生办理录取正式备案手续。

三是自行放弃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资格的考生仍可参加高考统考。往年通过示范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将不再参加高考统考及录取。2015年,高考统考前结束的3种形式的分类考试招生,已经预录取而未报到的考生,其预录取资格将自行取消,仍可参加包括高考统考在内的其他类型的考试招生;已经预录取且报到注册的考生,不再参加包括高考统考在内的其他类型的考试招生。这一变化是出于保障考生多次选择的权利,给考生提供多种升学发展选择通道的考虑而设计的。但在这里需要特别提示考生和家长注意的是,考生如果轻率放弃前期分类考试招生录取资格,参加高考统考后如成绩不理想,无法进入更为理想的院校学习的话,再回头想报考心目中理想的高职院校和优势专业时,就会因相关学校和专业录取已满额而丧失机会。所以,在这里郑重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不要轻易放弃得来不易的入学机会,务必要慎重做出自己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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